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五次全委会暨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隆重召开

文章来源:本站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点击数:1537次 字体:

  

  6月2日下午,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五次全委会暨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在市人民大会堂4楼新闻厅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未保委主任、市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佳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未保委副主任、市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团市委书记王彩莲代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各位委员、联络员、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各位成员、联络员,各县(市、区)团委书记等7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未保委办公室主任、团市委副书记李群主持。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未保委主任、市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佳学代表市委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我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平安行动、农民工子女关爱行动、家长学校等一批项目化的工作得到了切实推进,一些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广大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得到有效抑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和健全。

  他强调,我市有25周岁以下青少年189.8万人,18周岁以下未成人年108万人,外来青少年97.4万人,居全省首位,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我市当前和未来的发展。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全局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监护体系建设,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监护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社会成长环境,切实消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环境因素;三是要进一步关注特殊未成年人群体,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域、不同群体未成年人特点和需求,分类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夯实未保和预防工作基层基础,促进未保和预防工作在基层的整体活跃。

他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从着眼于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战略高度,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加强领导与强化责任相结合;坚持专项行动与齐抓共管相结合;坚持开拓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不断提高未保和预防工作的整体水平。

  市未保委副主任、市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团市委书记王彩莲在报告中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并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提出建议。她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紧紧围绕温州“十二五”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深入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为统揽,深化服务重点群体,深化建设重点项目,深化解决重点问题,深化完善体制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现新发展。

  会上,团市委还发布了《在温农民工子女生存状况分析与对策建议》,首次详细地对在温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生活现状、学校办学条件等进行深入全面分析和研究。会议还命名表彰了第四批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