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青工委工作暂行办法日前出台

文章来源:本站作者:机关团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9日 点击数:1298次 字体:

市直机关工委近日制发了《温州市直单位青年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全体青年”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共青团组织在机关的组织覆盖问题。截止日前,市直各单位已组建青工委10余个。

党群共创工程在市直机关实施两年来,市直机关各单位以党建带群团建设,以群团建设服务党的建设,群团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群团工作的影响力和贡献力得到扩大和提升,成效明显。但是,机关单位面临着团员人数日益萎缩和团组织功能日益弱化的老问题,一直是共青团工作在机关推进的瓶颈。为了有效解决该瓶颈问题,该委提出将群团组织建设的拓面提质作为党群共创工程的基础性工作,除了继续推进传统的团组织建设工作之外,还积极探索推行“青工委+团组织”的群团组建新模式。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借鉴学习的基础上,近日,该委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关精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发《温州市直单位青年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并加大力度指导市直各单位组建青工委。

该《实施办法》分六章26条,明确提出了组建青工委的“党建带动”、“团青结合”、“青年为本”、“改革创新”四大原则,并对市直单位青工委的组建依据以及机构的工作对象、基本性质、主要职责、组织设置、运行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